一,项目设置
(一)组织方式 项目遴选采取直接委托和公开竞争两种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1.直接委托类。另行通知。 2.技术攻关类和示范应用类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组织申报、遴选。 (二)资助形式 全部采取无偿资助。 二,申报条件
2024年度03专项及5G项目共分:技术攻关类和示范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技术攻关类 (1)数智化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①中高射频器件、低功耗模组、工业网关等网络设备及核心器件的研发;②AIN超声传感器、固态激光传感器、磁传感器、氯离子/大肠杆菌等水质在线监测传感器、光学/电化学毒品监测传感器、光学智能穿戴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研发;③物联网感知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工业级智能硬件、工业控制器、5G-V2X车联网终端设备、消防智能终端等数智化产品研发。 考核指标:①形成新产品(或新技术)1项,经国家法定部门检测,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②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③形成示范应用场景2个以上。(不支持单纯4G改5G的项目) (2)人工智能与虚拟现实等前沿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①人工智能领域:面向人工智能数据安全和算法安全测试技术研究;面向人机交互的多模态智能分析理解技术研究;面向联邦学习等隐私计算领域的算法研究;面向机器视觉和特定领域的工业视觉检测技术研究;面向数字人平台的算法研究等。②虚拟现实领域: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特定应用场景的VR行业终端设备研究;面向实时动作捕捉、语音交互、眼球追踪、触觉反馈、表情识别等技术的研究;面向VR相关基础理论、数据处理和场景合成等共性技术研究;面向VR网络分发服务和应用聚合服务的技术研究;面向VR软硬件、VR内容产品测试、认证服务等方面的研究。 考核指标: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软件1套;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③形成示范应用场景1个。 (3)网络安全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端、管、云和平台,面向高安全物联网需求领域的物联网安全监测与产品安全评估技术研究;面向生产性物联网领域,尤其是工业物联网及车联网领域,物联网、终端及应用的安全防护技术研究;面向消费物联网的风险管控及网络、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①建立统一的物联网安全管理监测平台;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③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软件1套。 (二)示范应用类 申报要求:示范应用项目应明确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支持额度的2倍,并对资金筹措情况加以说明。 (1)品牌工程培育升级 研究内容:持续推进智赣119、电摩卫士、智慧水利、数字乡村、智能制造5个百万级应用量质提升,推动在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慧交通等重点民生服务与社会治理领域新培育3个百万级行业应用。鼓励和支持基于已汇聚的行业大数据开发功能多样化的公共信息服务,推动数据价值化。促进03专项成果在民生服务及治理领域形成规模应用,培育一批具有江西本土特色的示范应用品牌。 考核指标:建立示范应用1个,申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2项,形成新增连接数或新增用户数达十万量级。 (2)重点产业标杆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2+6+N产业、重点产业链以及农业产业,重点在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食品、汽车、新能源、中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深化物联网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考核指标:获得智能化新装备1套或解决2个以上智能化改造问题,设备需具备国家相关检测机构的专业认定,建立示范应用1个,申请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生产效率提升30%,运营成本降低10%以上。 (3)民生及社会治理领域多行业融合示范应用(品牌工程领域以外) 研究内容:推动加密工具、隐私保护分析技术、数据管理工具等技术应用,探索量子密钥与网络通信融合的量子安全和跨链协同的区块链安全在政务信息和城域通信安全场景下应用示范,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实现“技术治理”,加速治理协同。 考核指标:建立至少两个行业融合的示范应用1个,解决2项以上智能化治理问题,服务用户数达万量级。 (4)VR特色应用 研究内容:支持VR/AR技术在工业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智慧康养、智慧乡村、教育元宇宙、文旅元宇宙、智慧交通、应急救援等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1个,示范应用2个,应用场景用户数达千量级。 三,申报时间 自2024年5月17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7时。 2.推荐(主管)部门(含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17时。 四,奖励措施
(一)支持强度: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80万元-12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立项后,省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二)执行年限:1-2年。 (三)资金拨付 立项后先拨付80%,余下20%资金待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进行拨付,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在整改完成检查合格后拨付,仍不合格的不再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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