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对象: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工业企业申请条件:l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指定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l 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l 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l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其他要求。l 已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自信支持的项目,补助资金不再支持。支持方式:财政补助主管部门:财政部、工信部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