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物联网专项资金政策依据: l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l 《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 l 技术研发类项目 l 产业化类项目 l 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 l 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 申报企业条件: l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l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l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l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5人; l 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支持方式: l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 l 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主管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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